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简介

 

 

1994年,上海市总工会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精神,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经上海市民政局核准登记成立了全市职工群众性互助互济的社团法人组织——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主要在全市工会会员中开展补充性的互助保障活动,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拓展“送温暖工程”落到实处,因而受到市委、市府领导的肯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宗旨:提高职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促进企业深化改革,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为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图片[1]: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接待大厅)

市职保会在市委市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根据市委市府领导的要求及广大职工的需要,共推出了“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计划”、“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和“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互助保障计划”等大医疗、大病、工伤互助保障计划。

在市总工会领导下,市职保会依托本市健全的工会组织网络,始终坚持自愿性、互助性、公益性的原则,弘扬工会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积极致力于工会互助保障事业的探索与实践,通过借鉴现代保险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不断地消化吸收与自我创新,开展并形成了上海工会以补充医疗、补充养老及意外伤残保障计划为主体的职工互助保障事业的工作格局,增强了职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宏扬了“聚小钱,办大事”、“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精神,为发扬光大新时期上海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增添了新的内涵。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配合本市医保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紧密配合上海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出的“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得到了全市100多个区县局(产业、集团公司)所属的3万多个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响应,有75%的在职职工和99%的退休职工加入了这一互助保障网络。截止2006年6月底,累计有296.78万人次享受到互助保障金15.49亿元。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参保覆盖面广,给付人数、给付金额高,真正体现了职工互助互济,以集体力量抵御风险的特点。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医保改革稳妥实施及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此,市委市府领导多次在全市性的会议上充分肯定了总工会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的成绩,广大职工也赞誉“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是工会 “三个代表”的具体实践和体现。

(图片[2]: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汪兰洁、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理事长谢峰(左二)前往第一人民医院慰问患大病职工)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于2001年9月在全市建立了19个“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区县总工会服务处”和130个“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街道(社区)工会服务点”,使退休职工不出社区,就能申请办理住院补充保障金给付手续。目前,服务点已增加到146个。各区县工会服务处(点)在加强管理、方便职工等方面动足脑筋,挖尽潜力,建立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如信访接待制度,高龄病人上门服务制度,预约登记制度等等,受到了广大患病职工和家属的好评,为上海工会工作树立了又一个品牌。目前通过服务处(点)办理给付手续的退休职工已占给付总数的88%以上,给付准确率达到99.9%。

(图片[3]:《新民晚报》、《劳动报》对服务处(点)的报道)

上海工会互助保障工作始终履行着低保费、广覆盖、高保障的承诺。非正规劳动就业组织、部分破产、无主管单位的下待岗(协保)职工,以及失业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经济收入低、生活压力大、身体状况差,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正是这部分人往往缺乏有效保障,客观造成了他们原本艰辛的生活因为生病、意外灾害待突发事情而更加困难。为给予这部分困难职工以社会的关爱、工会的温暖,切切实实保障他们的权益,在困难时刻给他们以帮助。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制订了《关于组织部分破产企业的职工、退休职工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办法》(沪职保〔2002〕3号),自2002年起的每年4月通过街道(镇)互助保障工作服务点吸纳这些“散户”人群参加“在职住院”、“退休住院”、“特种重病”和“女职工特种”4项互助保障计划,2006年“散户”可参加的互助保障计划扩大到6项,“散户”参保人数也从2002年的10000多人,增加到2006年的69009人次。接纳“散户”参加方式逆选择概率极高,“散户”发生给付的比例比通过单位团体参加的职工平均高出195.5%。这恰恰证明了上海市总工会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真正维护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经济权益,为构造和谐社会尽心尽责。

市职保会围绕“互助、诚信、和谐、服务”的企业理念,千方百计自我加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市职保会还本着不以营利为目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从在职职工互助医保计划有限的结余资金中,连续三年共拿出300万元,为困难会员提供医疗帮困,为会员提供的重大灾难救济款、春节帮困及助学帮困款也近200万元。

(图片[4]:企业工会主席代表受助职工(左)向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赠送锦旗)

根据市委市府科教兴市的号召,进一步方便职工群众,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不断加大信息化力度,提升管理、服务的科技含量。目前,职保会通过电信ADSL网,向区县总工会服务处及时发布退休职工参续保即时信息,又开通了职保会网站——www.shzbh.org.cn,使续保后的退休职工不出社区即可办理给付申请,全市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和广大职工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职保会的信息,包括:职保会的发展轨迹、基本情况和即时动态;职保会最新举措和新近推出或调整的保障计划、以及下载投保单;也可以从网上了解和办理具体业务的咨询、联系方法。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作委员会还可以从网上了解本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参保、续保、给付的即时情况,包括各项指标的排名,以便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互助保障工作。基层单位也可登陆职保会网站,了解参加互助医保及续保、给付信息。

(图片[5]: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网站开通)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最高领导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制度,闭会期间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互助保障工作的所有重大事项,形成会员所有,民主决策,监事会监督,管委会操作的科学管理体制。坚持在会员个人帐户、财务管理等业务方面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实现计算机全程管理。为确保职保会的健康发展,保障广大职工的利益,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分别成立资金专家委员会,计算机专家咨询会,及在市医保局的推荐下,建立医疗专家委员会,各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职保会相关工作,使职保会按照“互助、诚信、和谐、服务”的要求不断迈上新台阶。


(照片[6]:常务理事会在讨论职保会工作)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地址:西藏中路120号二楼(市工人文化宫内)

咨询电话:63503375、63604018

63520668——8012

监督电话:63601651

E-mail:bzhzh@shzg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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