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单位参加各类保障计划的付款要求
(一)凡是参加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各类保障计划,用贷记凭证或支票方式支付的,请分别划入以下三类帐户:
1 、参加退休住院保障计划: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退休职工医保专户
316023-00008023554
上海银行人民广场支行
2 、参加在职住院、特种重病、女职工重病、意外伤残保障计划、综合保障计划: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316023-00008022150
上海银行人民广场支行
3 、参加定额保障计划: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31608100144048391
上海银行黄浦支行
(二)参保支付方式
1 、贷记凭证划入;
2 、支票支付;
3 、大额现金参保可用上海银行的二联现金解款单,在上海银行网点按参保计划分别划入本会三类不同帐号,划款后持回单联来本会参保;
4 、现金;
5 、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可由上海银行、邮政储汇局、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商业银行进行代扣保费。
(三)应注意的事项
1 、因本会是分类核算,户名、帐户、帐号均不同,请务必看清分类的户名、帐号;
2 、如同时参保 不同类别 的保障计划,请分别用贷记凭证划入或带两张以上的支票,以便本会进行分类核算;
3 、单位参保时尽可能用贷记凭证的方式,按参保计划分别划入本会三类帐户,参保时只需带好贷记凭证银行回单联的复印件即可。
二、各类给付的要求
(一)给付原则
1 、各类保障计划给付给单位时,本会以贷记凭证或支票的形式划入参保单位;
2 、给付给个人的,划入个人银行卡内。如提供的存折是上海银行存折的必须为实名制存折。
(二)给付结算注意事项
1 、用贷记凭证方式划帐的,请提供给付单位的收款人名称、帐户、帐号的专用章;
2 、领取支票的必须有单位开户银行留有的正确的单位收款人名称,不提供单位正确名称的不开支票;
3 、“特种重病”、“女职工重病”、“意外”保障计划原则上用划帐方式划入单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现金的,必须持有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经本会财务核对后方可支付;
4 、目前本会给付划入银行卡的主要有:
⑴ 新甲种、安康、安泰、安顺定额保障计划划入交通银行卡。
⑵ 在职给付医保(包括住院、重病、意外、女职工、综合计划、住院津贴)划入上海银行实名制存折、农业银行卡、交通银行。
⑶ 退休医保划入上海银行实名制存折、邮政储蓄卡、农业银行卡。
⑷ “特种重病”、“女职工重病”、“住院津贴还本型”、“综 合计划还本型”等保障计划给付划入交通银行卡或上海银行实名制存折。
上述除交通银行卡外,其他银行需提供银行存折“户名页”复印件和被保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海银行需提供实名制存折。
三、其他给付说明
(一)退预付款、应付款的要求:
1 、原则用贷记凭证退回参保单位;
2 、退预付款的收款单位必须开具收款收据;
3 、如给付款项被银行退回,本会按规定的发放程序重新进卡、支票支付或现金支付。
(二)退多余款 :
1 、 必须填写本会的付款通知单;
2 、用贷记凭证或支票划款,必须提供正确的单位名称和帐号。
(三)退调整款: 100 元以内可取现金。用贷记凭证或支票划款必须提供正确的单位名称和帐号,数额大的必须有收款单位的正规收据。
(四)新甲种、安康、安泰、安顺、定额保障计划给付时,和原单位名称不一致,如原单位已撤并,办理单位必须带好盖章的单位证明前来办理。安康、安顺保障计划个人参保退保时,须出示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留检)。
四、 开具支票的注意事项
(一)支票行为的形式要件
1 、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的(大小写),两者必须一致,否则支票无效。
2 、支票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则支票无效。
3 、支票的出票人在支票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二)出票日期
1 、必须大写。例: 贰零零柒 年 零贰 月 贰拾贰 日
2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期起 10 日内来本会办理各项保障计划,超过 10 天的支票,不予受理。
(三)人民币大写
1 、顶格书写大写金额(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2 、结尾处加上整或正 例:陆佰元正
(四)人民币小写:在确定金额的前一位空格位置上加¥
(五)用途: 可写“保障费”等
(六)印章加盖:
1 、印鉴和法人章缺一不可;
2 、印鉴和法人章加盖清晰且不可重叠;
3 、印鉴上不要写字。
(七)其它注意事项
1 、在普通支票的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 // )的 , 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2 、支票的使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五、重申散户参保、给付过程中现金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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