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普陀区区级机关党工委、普陀区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关注民生,促进和谐”——机关公务员志愿者(义工)参加职工援助日活动中,有21名重病职工获得市、区工会医疗互助保障金共计378500元,使“有病得保障,无病献爱心”的互助互济得到了发扬光大。其中区教育系统所属的陆家宅幼儿园一位高老师获得了高达38000元的保障金。该园31名女教师自1999年11月开始陆续参加了市、区工会“女职工重病保障计划”、“特种重病保障计划”,至今共支付参续保费12124元。但该园职工已累计获得了给付保障金96000元,获得的给付金额是参保费用的7.9倍,大大体现了职工(企业)出小钱参加工会医保,患重病后职工获大额保障的互助互济功能,为持续、稳定推进工会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普陀区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中心 沈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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