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纬

 

●2月14日,市总工会召开机关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俞正声同志在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2007年市总机关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2008年工作作出部署。市总工会主席陈豪在会上提出“七不”承诺:不违反政治纪律,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做到“六个决不允许”,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个人封官许愿、干预干部任命和安排亲朋好友工作;不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不准个人决定人事、投资、评选等重大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提交主席办公会讨论决定;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非紧急公务,谢绝下级、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家访;不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谋取利益;不搞官僚主义,做到深入基层,心系职工群众,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并要求市总党组成员要严格按照“七不”承诺约束自己,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2月13日上午,市总工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俞正声同志对《当前职工收入分配中的突出问题及工会促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的主要举措》的重要批示精神。市总党组书记、市总工会主席陈豪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俞正声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总工办发[2008]3号)精神,市总工会将评选申报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全国优秀工会之友,及上海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上海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按照王兆国同志重要批示以及全总《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下发《进一步加强上海市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提出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体现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把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充满爱心和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要以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达标创优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推动帮困送温暖长效机制建设。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本市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工人先锋号”及上海市“工人先锋号”命名表彰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上海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上海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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