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和“8”是两个相似的数字,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然而就由于一个笔误,发生了这样一个故事……
八月的一天,半凇园街道工会服务点窗口前来了一位老先生,要求办理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续保。当给付员告诉他散户集中参保期是在6月份,现已结束,不再受理时,老人拿出一张去年参保时的交费收据,上面赫然写着“08年8月1日至……日办理参保”。给付员接过一看就懵了,这确实是自己的笔迹。原来老先生是在07年8月新退休,故在两个月的宽限期内9月份前来参保的。为了提醒其不忘记第二年的续保出于善意而在收据上注明了日期提示,没想到忙中出错,“6”写成了“8”。给付员一再向老人致歉,并说在去年参保之后发给他的参保凭证上也印上了每年的参保日期为6月份,他也应知道的。可是老人就是要以收据日期为证,非参保不可。
当区服务处得知这一情况后感到很棘手,散户集中参保早已截止,但责任又在我方,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我们一方面要求服务点同志先安慰老人,稳定情绪,留下联系方式静候回音,另一方面立即向市职保会有关部门领导反映,寻求解决办法。
可是事情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解决。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老人家隔三差五地前来询问交涉,焦躁情绪日益高涨,以至在个别的给付员中逐渐产生了一些想法,认为我们是出于好心,善意提醒而写上了告知,却因为笔误要承担责任。真是不做不错,少做少错,多做多错!在这种情况下,服务处及时组织了大家学习讨论,统一认识,肯定了为民服务没有错,便民措施不可无。问题在于要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才是最重要的。
就在这段时间里又接连碰到几件事情,服务处在正面引导的同时,又以身作则做好了这几件份外事,鼓舞了大家的士气:
一是有一血透病人,可以享受住院治疗减负,但医院没有注明。服务处发现后,为使其合理的保障金不受损害,由服务点通知本人去医院写明减负费用,交上来后又发现医院少盖了相关印章,为避免使病人再次往返的麻烦,服务处同志自己去医院帮助补盖了章,并赶回市职保会当场办妥给付操作。
二是老西门街道服务点受理的一份给付申请,因提供的帐号不符,保障金不能进卡就提取了现金。在服务处联络本人后得知其年老有病,躺在家中床上,不能来取,服务处同志当天就上门服务,把保障金送到患者的床边。
再是百联集团一退休职工因查无08年续保信息而不能给付,服务处不是简单的一退了事,而是积极的与相关部门反复多次电话联系,协助查询,经过近月的周折,才确认已续保,及时帮他办理了给付。桩桩件件的实事,受到群众的欢迎,坚定大家为职工提供更好服务的信念。
由“6”变成“8”的故事一天天在延续。在等待的日子里,服务处不断的与相关部门沟通,在职保会领导的关心下,走过了一定的程序、步骤后,事情终于得到了解决,故事有了满意的结局,当然我们也希望这样的故事不再发生。
(黄浦区总工会服务处 李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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